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法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1350指的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单位就是按照这个来申报缴费基数的,每月需交的各项社保及医保都是按这个基数乘以一定的缴费比例来确定的。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等利害关系人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诉讼的被告当事人不同,民事诉讼的被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诉讼的被告之则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而行政诉讼主要处理民事主体起诉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的行政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行政诉讼的判决方式为: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特点可分为形式上的特点与内容上的特点两大类:一、形式上的特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由于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又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再加上行政关系变动较快,因此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几乎是不可能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多种多级的立法者,不仅最高权力机关或地方权力机关可以规定,而且有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制定,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表现形式繁多,种类不一,即具有多种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这种多头、多级立法体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的广泛性、技术的复杂性、专业的细致性决定的,是为适应行政管理生活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二、内容上的特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非常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程序性和实体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具体规定如下:(一)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二)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三)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四)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3种观点: 行政法渊源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各国立法体制及标准不同,其表现形式也不同。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其他法律渊源(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行政机关制定和经公告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此外还有地方性法规、条约、法律解释等。不成文的渊源包括:法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立法精神、社会需要、公平正义的认识而概括;判例,即法院审判行政案件所作的判例,它是法国行政法的重要渊源;习惯,即行政活动中形成的惯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